根据省政府法制办《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鄂府法办[2009]8号)精神,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,省政府法制办批复,宜昌市人口计生委为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。近期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口计生委将进行检查验收,现将宜昌市人口计生委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工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6月12日---6月 18日(7天),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的,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人口计生委或省政府法制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7-87238113,027-87238113(传真)(省人口计生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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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口计生委
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|